{{ $t('FEZ002') }} 總務處|
一、本校場地租借申請須知:
1.場地租借申請:
A.租借場地,申請人應於使用日七日前為之。
B.本期騰雲館綜合球場長期租借受理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20日上午8時30分。若相同時段有二位以上申請使用,致場地不敷使用時,將以抽籤方式決定,抽籤時間為114年6月20日上午9時15分,地點為本校總務處。若超過抽籤開始時間未出席,即視同放棄申請,若有其他特殊情形,由本校協調溝通並作最後裁決。抽籤方式採申請者親自出席參與抽籤,若本人未能到場,請被委託人攜帶填妥之委託書、身分證件及委託人身分證件影本,校方現場核對代理身分後,使得參與抽籤。每一位被委託人以代理一位申請者為限。
2.本期騰雲館綜合球場可租借時間:自114年7月1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3.申請場地租借時請攜帶場地租借申請書至本校總務處辦理。
4.申請人應於接獲通知後,繳納場地使用費、保證金、其他費用,及繳交切結書等相關文件。
5.申請長期使用校園場地,每期以三個月為限,期滿後如需繼續使用,應於期滿日7日前重新提出申請。
6.若租用之申請人於租用時間無法使用,應於使用日三日前以書面告知本校總務處承辦人員。
二、本校場地租借相關說明:
1.租借室外場地之保證金為新臺幣(以下同)10,000元整,室內場地為5,000元整。申請退回保證金時,請攜帶退保證金申請書及保證金收據申請退費;保證金收據若遺失,請攜帶遺失保證金收據切結書及領據。
2.場地使用費金額詳見管理辦法之附件收費基準表。
3.本期本校騰雲館綜合球場開放方式:
[已滿租] 平日(週二、四不外借) 開放時段 19:30~21:30,可租借範圍:4面羽球場(使用範圍為第1-4場地),9/29不開放租借。
4.使用本校場地不得使用及採購大陸廠牌資通訊軟硬體設備。
三、申請租借場地聯絡窗口:總務處 林小姐 (02)8861-3411分機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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