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一) 臺北市區域性資賦優異教育方案。
(二)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1年11月25日北市教特字第11130897852號函。
六、報名資格:
(一)報名標準:
1.臺北市各國中及國小具有音樂性向資優或潛能的學生為對象。
2.臺北市各國中及國小有修習國樂器或參加國樂社團之學生。
3.經校內教師推薦國樂領域表現優良者。
(二)錄取標準:
1.符合報名標準者。
2.國小或國中曾參加校內、民間機構或政府機關所辦理之國樂相關課程、活動、營隊(競賽)且具有佐證資料者。
3.國小或國中曾參加校內、民間機構或政府機關所辦理之國樂相關社團者。
4.若條件相當以報名時間先後為準。
七、報名方式:
(一)本次報名採學校團體報名,有意報名的學生請洽輔導室特教組。
(二)各校校內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1月4日(三)止。
(三)建成國中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12年01月07日(六)止。
(四)請各校承辦人協助遴選符合資格學生,依優先順序推薦,並請協助利用線上表單上傳核章後之學生個人活動報名表與集體報名清冊電子檔與掃描檔。
五、提醒報名同學與家長切勿先行匯款繳費,待公告錄取名單後,依規定繳費並填寫個人線上表單(錄取後依所留信箱寄出相關資訊)。
六、錄取名單於112年1月11日(三)下午5時前公告於建成國中網頁(網址http://www.jcjh.tp.edu.tw)。
七、收費及獎勵
每位學生收費 250 元整(含課程材料、午餐及證書,交通請自理),其餘經費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專款補助。完整參與研習活動者,頒發結業證書乙紙,課程發表表現優異者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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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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