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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106年度臺北市教學團隊培力暨教育部教學卓越獎初選

{{ $t('FEZ002') }} 活動競賽|

106年度臺北市教學團隊培力暨教育部教學卓越獎初選

實施計畫

  • 依據: 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
  • 目的: 為鼓勵教師專業成長、團隊合作、創新教學、適性輔導,樹立優質教學典範,以提升教師教學績效及提高教學品質。
  • 辦理單位
  • 指導單位:教育部。
  •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 承辦學校: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
  • 參與資格
  • 教學團隊培力
  1. 有意願參與本市教學卓越獎初選之教學團隊請詳閱教學卓越參賽資格
  2. 獲補助後,應於2年內(含當年度)送件報名參加本市教育部教學卓越獎初選。
  • 教學卓越初選
  1. 本市公立(含國立)及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組成之教學團隊。大專以上教師不得參加,若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該團隊參賽及獲獎之權利。
  2. 前項教學團隊,指同校編制內現職專任合格教師,或同一幼兒園現職專任教保服務人員,或同一學校、幼兒園現職代理教師,共3人以上所組成之團體。
  3. 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團隊組成之教師必須為同校具有合格教師資格之現職專任教師或現職代理教師(指於本市學校連續任教滿2學期,或不包括寒、暑假而連續任教滿8個月),共3人以上所組成之團體;代課及實習教師不得參加。
  4. 幼兒園教學團隊組成之教保服務人員必須為同校具有合格教保服務人員資格之現職專任教保服務人員或現職代理教保服務人員(指於本市幼兒園,連續任教滿2學期,或不包括寒、暑假而連續任教滿8個月),3人以上所組成之團體;(代課及實習人員不得參加)
  5. 前開代理教師至少於104學年度下學期及105學年度上學期皆有任教者。
  6. 教學團隊組成之所有成員3年內(即103104105年度)均未曾獲得教育部教學卓越獎金質獎。
  7. 教學團隊組成之所有成員均未獲得105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銀質獎。
  • 教學團隊培力
  • 辦理方式:由各校(園)自主邀請專家學者到校(園)指導,由本局補助鐘點費及出席費,每隊以新臺幣1萬元為限。
  •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6331日(星期五)止。
  • 申請方式:函報指導計畫;計畫內容應包括計畫名稱、團隊成員、教學方案背景說明、指導期程、專家學者與指導內容、預期效益等。
  • 補助義務:獲補助者,未確依規定於2年內(含當年度)送件報名參加本市初選者,將追繳補助金額全額。
  • 教學卓越獎辦理期程
  • 選資料繳交期限:106310日(星期五)。
  • 初選第一階段書面評選:106315日(星期三)。
  • 公告優選教學團隊名單:106316日(星期四)前。
  • 初選第二階段簡報評選:106322日(星期三)。
  • 公告本市推薦參與教育部複選名單:106323日(星期四)前。
  • 繳交複選文件期限:10647日(星期五)。
  • 函報本市推薦名單與複選文件:106417日(星期一)前。
  • 教學卓越初選作業
  • 參賽組別:報名之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僅得擇一組別參賽,校長亦同。
  1. 高級中等學校組。
  2. 國民中學組。
  3. 國民小學組。
  4. 幼兒園組。
  • 參賽教學方案條件:
  1. 依教育政策擬訂教學方案及計畫,經實施後,具永續發展及推廣價值者。
  2. 活化班級經營及落實輔導學生適性發展,成績卓著者。
  3. 致力教材、教法、評量、教具與教學媒體之研究、改進或創新及發明,經採行確具成效者。
  4. 教學方案未曾獲教育部閱讀磐石獎績優方案之獎項。
  • 初選文件繳交:
  1. 繳交期限106310日(星期五)前送達,逾期恕不受理。
  2. 繳交地點:以限時掛號或親送至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教務處
    (地址:11045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65號,電話:2382-0484310)。
  3. 應繳資料:書面資料、電子檔光碟及送件資料檢核單。
  1. 書面資料:除報名表一份,無須裝訂;其餘資料一式七份裝訂成冊。填打方式,依「106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審查實施計畫」辦理。
  1. 封面(附件一)。
  2. 目錄(以1頁為限)。
  3. 學校基本資料(附件二,以2頁為限)。
  4. 摘要表(附件三,以3頁為限)。
  5. 方案全文(以20頁為限)。
  6. 報名表(附件四)。
  1. 電子檔光碟:請依內容分成兩個資料夾,以供成果手冊編輯使用。
  1. 簡介表(附件五)。
  2. 活動照片:至少2張為團隊成員合照,另可包括校景、活動情況、上課情形等,共10張。圖檔務必另存JPG檔,勿插入於文書軟體(如word),檔案大小至少500K以上。
  1. 送件資料檢核單(附件六)。
  1. 不符規定者,承辦單位將逕予退件,如因此產生權益問題,其責任由送件單位自行負責;文件寄送後即不得要求修改或抽換。
  • 評選方式:
  1. 評選小組:
    本局籌組「教學卓越獎評選委員會」,並置評選委員分組執行評選事務。各組委員包括教育局人員代表、校長代表、教師代表、專家學者或社會公正人士及家長代表各一人。
  2. 評選程序:
  1. 第一階段:以書面審查為原則,並得參閱訪查或觀察紀錄。
  2. 第二階段:第一階段獲優選之教學團隊至指定地點進行簡報,經委員選出各組代表,推薦至教育部參加複選。
  1. 審查指標內涵:
  1. 教學理念與過程:50%(含教育理念、團隊運作、班級經營)
  1. 教育理念:以學生為主體的教學觀、重視人本與關懷教育,能適度將教育政策融入教學等。
  2. 團隊運作:方案與同儕共同協作完成,在方案進行的過程中,能適度融入家長及社區參與、團隊能維持良好互動,積極專業成長、主動參與專業社群的對話,以及重視經驗的傳承與分享等。
  3. 班級經營:營造有利於學生的學習環境、規劃多樣化的學習活動、重視學生適性發展,以及形塑優質的班級氣氛等。
  1. 教學創新與績效:50%(含教學創新、學習績效)
  1. 教學創新:力求教材教法及評量的創新、有效運用教學媒體與科技、研擬有效的教學改進方案,以及教學表現具有創新價值等。
  2. 學習績效:所提出的教材教法應實際於教學現場實施,有具體成效,並強化學生的學習能力並顧及個別差異、增進學生知識、技能與情意等層面發展與成長,以及有效實踐教育理念與邁向學校願景等。
  • 獎勵及義務
  • 經評選為優選之教學團隊,由各校(園)依權責敘教學團隊教師每人嘉獎二次,並由本局於公開場合表揚鼓勵,另頒發個人獎金予團隊成員。
  • 經本局評選代表本市向教育部推薦之教學團隊,需參加教育部複選;為鼓勵學校支援教師發展多元教學方案,獲選推薦參加教育部複選團隊之學校,可獲本局補助經費,供教學研究、考察等用途,以提升學校教學品質。
  • 參加教育部複選,榮獲金質獎、銀質獎或佳作獎之教學團隊,由各校(園)依權責以下列方式予以敘獎:
  1. 金質獎:一人記大功一次,至多二人記功二次,其餘成員記功一次。
  2. 銀質獎:一人記功二次,至多二人記功一次,其餘成員嘉獎二次。
  3. 佳作獎:一人記功一次,其餘成員嘉獎二次。
  • 經費:由教育部及本局年度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 辦理本案工作得力、有功人員,由本局依相關規定予以敘獎。
  • 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編號(免填寫):

學校:(填學校全銜)

方案名稱:(填方案名稱)

團隊名稱: (填團隊名稱)

 

附件一

 

 

106年度臺北市教育部教學卓越獎初選

審查資料

 

 

 

Project Title

(方案名稱請中英文並列,中文名稱在上,且以15字為上限;英文名稱在下)

 

 

 

 

Name of School

(學校名稱請中英文並列,中文名稱在上;英文名稱在下)

 

教學團隊成員

 

附件二

學校基本資料

一、學校

學校名稱

(務必填寫全銜)

電話

 

網址

 

傳真

 

校址

 

校長

 

教職員工數

 

班級數

 

學生數

 

         

 

二、教職員

校長

男教師

女教師

護士

職員

工友

警衛

小計

 

 

 

 

 

 

 

 

 

三、學生(請依學校類型自行調整)

年  級

班 級 數

男學生數

女學生數

學生數合計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四年級

 

 

 

 

五年級

 

 

 

 

六年級

 

 

 

 

幼兒園

 

 

 

 

特殊班

 

 

 

 

總  計

 

 

 

 

 

四、學校簡史

 

五、學校簡介或特色

 

 

 

 

 

 

附件三                                                

方案摘要表

學校名稱:                   (務必填寫全銜)

方案名稱:

請將教學卓越獎參賽方案動機、目的、作法及具體成果簡述如下:

(一)方案發展的動機或目的

 

 

(二)方案發展歷程

 

 

(三)具體成果

 

 

 

 

 

 

 

 

 

 

 

 

 

 

附件四

106年度臺北市教育部教學卓越獎初選報名表

 

學校名稱:                                (中文全銜)

                                          (英文全銜)

所屬縣市:

教學團隊名稱:                                

發表方案名稱:                                                            (中文名稱)

(英文名稱)

本方案曾獲獎項:(請參賽學校務必詳實填寫,曾獲教育部閱讀磐石獎請加註年度)

□否

□是(曾獲獎項:                                                )

本方案是否已申請政府補助:

□否

□是(補助單位:                     補助金額:新臺幣         元)

參加類組: □幼兒園組   □國民小學組    □國民中學組   □高級中等學校組

方案符合條件(可複選)

  • 致力教材教法及教具之研究、改進或創新、發明,經採行確具成效。
  • 把握班級經營、輔導學生適性發展,成績卓著。
  • 針對教育政策研擬教學方案與計畫,經實施足資採行推廣。

本方案之團隊成員均符合106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審查計畫規定之參與資格

□是,教學團隊成員基本資料於下

編號

姓名

職稱

身分證字號

行動

/住家電話

E-mail

1

 

 

 

 

 

2

 

 

 

 

 

3

 

 

 

 

 

4

 

 

 

 

 

5

 

 

 

 

 

主要聯絡人資料: 往後訊息通知將以e-mail為主,務請詳填

姓名

學校電話

住家電話

傳真電話

行動電話

 

 

 

 

 

E-mail

郵寄地址(請填學校地址並加5碼之郵遞區號)

 

 

                       
 
 

填表須知:

1.請依報名表格式欄位確實填寫,主要聯絡人資料請務必填寫完整,以利聯繫;若不符合下述規定,將不予審查:

1)學校名稱務請填列中英文全銜(包含公私立、鄉鎮市區及學習階段等資料)。

2)請自行設定一個教學團隊名稱,名稱長度以中文字10個字為上限。

3)請自行設定一個方案名稱,主題名稱請中英文並列,中文名稱長度以15個字(含標點符號)為上限。

2.若教學團隊成員基本資料表格不敷使用,請自行擴增,主要聯絡人需為團隊成員,亦需列入基本成員資料。

3.教學團隊成員經報名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主辦單位或承辦學校更改。

4.經報名確定後,所有參賽資料之製作名錄、獎狀皆以此表為據,請務必再三查核,若有疏漏,自負全責。

 

 

 

 

 

 

 

 

 

 

 

 

 

 

 

 

 

 

 

 

 

 

 

 

 

 

附件五

簡介表

學校名稱(務必填寫全銜)

團隊名稱

方案名稱

  • 教學卓越名言

 

 

  • 教學團隊簡介

 

 

  • 方案名稱理念

 

 

學校網址:http://

 

 

附件六

106年度臺北市教育部教學卓越獎初選送件資料檢核單

 

日期

送件人

參賽組別、學校及方案名稱

 

姓名:

電話:

手機:

E-mail

組別

學校名稱(務必填寫全銜)

方案名稱

送件學校檢核細項

承辦單位覆核(送件學校不需填寫)

  • 書面資料

封面、目錄(1頁以內)、學校基本資料2頁以內)、摘要表(3頁以內)及方案全文裝訂成冊一式七份

方案主題15字內)

團隊名稱(10字內)

方案全文20頁以內)

報名表

在職證明

 

  • 電子檔光碟

簡介表

活動照片

  • 其他

送件資料檢核單

  • 書面資料

封面、目錄(1頁以內)、學校基本資料2頁以內)、摘要表(3頁以內)及方案全文裝訂成冊一式七份(書機裝訂即可)

方案主題15字內)

團隊名稱(10字內)

方案全文20頁以內)

報名表

在職證明

  • 電子檔光碟

簡介表

活動照片

  • 其他

送件資料檢核單

◎【送件資料不符規定者,承辦單位將逕予退件】,如因此產生權益問題,其責任由送件單位自行負責。

送件學校主要聯絡人〈簽章〉:

送件學校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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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88613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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