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行政公告|
對象:本校七年級學生
報名:請於106年3月14日前備妥相關資料向特教組報名
相關辦法詳見 臺北市106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參與特殊教育方案鑑定安置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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