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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士林國民中學

教務處公告訊息

轉知 臺北市「114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教育階段學生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書暨相關表件,請查照。

{{ $t('FEZ002') }} 教務處|

轉知 臺北市「114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教育階段學生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書暨相關表件,請查照。

  1. 臺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相關資訊,均公告於臺北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官方網站,網站連結請相關連結。
  2. 個人申請案流程說明如下:
    1. 基於國民中小學係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瞭解及掌握學生之學習情形,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申請人須於114年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將個人申請表、委任書及家長需求表正本11份,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方式,送達戶籍所屬學區學校教務處。
    2. 申請人至遲於114年10月31日(星期五)前上傳實驗計畫完成申請作業,各校應於受理個人申請辦理實驗計畫後,成立專案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於114年11月3日(星期一)至114年11月10日(星期一)期間召開會議,並於114年11月13日(星期四)前上傳學校與申請人擬定後之實驗教育計畫,俾利後續審議工作。
  3. 教育局訂於114年11月至115年1月召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進行申請案件之審議,倘申請案進入面審,將請申請人、學生及設籍學校出席會議。
  4. 有關國中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及相關事宜,請洽臺北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國中階段承辦人,劉老師,電話:02-256265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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