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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斗六市公誠國民小學辦理第五屆「公誠盃」
全國書畫&太極拳運動比賽實施計畫
一、目的:
(一)為宏揚中華文化,提倡書法藝文美術教育,培育書法藝文人才。
(二)為加強推行藝術教育,培養創作發表與欣賞能力,孕育完美人格。
(三)為陶冶現代國民情操及引導正當之休閒運動,蓬勃校園運動風氣,普
及運動人口,提昇健康體適能及運動技術水準。
二、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雲林縣斗六市公誠國民小學校友會、家長委員會
三、協辦單位:斗六市公所
四、承辦單位:雲林縣斗六市公誠國民小學
五、贊助單位:邀請愛好推動藝文與運動之社會賢達、企業共襄盛舉。
六、比賽資格:全國各級學校師生與社會風雅書詩藝文及愛好運動休閒人士,
每人限報ㄧ項目/組別比賽;違者取消得獎成績。
七、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報名期間自11月10日起至11月30日截止,不受理紙本或傳真報名;報名網址 http://163.27.128.8,雲林縣斗六市公誠國民小學網站。
(二)報名費:每人100元(公誠國小學生免繳,由本校校友會贊助),請欲參賽者,於網路報名後至12月4日前完成繳費,未完成繳費者視同未報名完成:
1、採用郵局劃撥報名費至本會:
帳戶:戶名「雲林縣斗六市公誠國民小學家長會」,帳號「22163662」,未劃撥報名費者視同未完成報名,並於比賽當日將「收據」帶至比賽場地報到處,以憑領取報名費(100元禮券)+參賽紀念品乙份,未攜帶者視同放棄。
2、參賽者可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校輔導室繳交報名費:請於上班時將報名費繳交至本校輔導室陳毅芸老師處,未完成繳費者視同未完成報名,並於比賽當日將「收據」帶至比賽場地報到處,以憑領取報名費(100元禮券)+參賽紀念品乙份,未攜帶者視同放棄。
(三)各參賽選手名單,於12月6日前於本校網站公佈。
(四)報名參賽選手請於比賽當日報到時填具作品授權同意書(太極拳運動比賽類不用)。
(五)網路報名聯絡電話:05-5322536轉129教務處資訊組;其他比賽資訊請洽各承辦處室,連絡方式如下:
1、繪畫比賽地點:公誠國小班級教室
-聯絡電話:05- 5322536轉114輔導室
2、書法比賽地點:公誠國小書法教室及高年級班級教室
-聯絡電話:05- 5322536轉111教務處
3、太極拳運動比賽地點:公誠國小活動中心
-聯絡電話:05- 5322536轉112學務處
八、比賽組別:
(一)繪畫比賽類:
1、幼兒園小朋友組
2、國小低年級學生組
3、國小中年級學生組
4、國小高年級學生組
5、國中學生組
(二)書法比賽類:
1、國小一~四年級學生組
2、國小高年級學生組
3、國中學生組
4、高中職學生組
5、社會組(含大專院校學生)
(三)太極拳運動比賽類:
1、國小一~三年級學生組
2、國小四年級學生組
3、國小五年級學生組
4、國小六年級學生組
5、國中學生組
九、比賽時間、地點:
(一)比賽時間:105年12月11日(星期日)上午8:30 ~ 12:00
(二)比賽地點:雲林縣斗六市公誠國民小學
校址:雲林縣斗六市北平路95號。
(斗六後火車站—步行約5-10分鐘。)
十、比賽方式及規定事項:
(一)繪畫比賽各組:一律採現場比賽/現場命題方式,比賽地點於本校各教
室內,各組試題,均於比賽現場宣佈。
1、紙張尺寸四開,使用素材不拘。
2、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四開巴比松水彩紙 (背面蓋承辦單位印章
為憑)。
3、參加人員請自備繪畫用具,著色材料、畫板等,國小中年級(含)
以上限用水彩作畫,國小低年級以下可使用粉臘筆或彩色筆作為
顏料素材。
4、繪畫類比賽規則:
(1)參加者應於比賽當日上午8時50分前,至本校信義樓中廊報到領取比賽用紙,進入各組比賽教室(各組比賽教室之分組與分配另行公告於本校網站及中廊)。
(2)參賽者請在畫紙背面方格內填妥各項應填項目(指導老師限填
一人,指導老師之獎勵以網路報名內為主),並不得在畫紙正
面簽名或作任何記號;若資料填寫不全或在畫紙正面簽名、
作記號者不予評選
(3)比賽使用時間自上午9時起至中午11時30分前為限,並限
於比賽教室現場繳交作品,逾時未交者,以棄權論。
(4)比賽鈴聲響起遲到逾15分鐘禁止入場,比賽時間未超過30分
鐘不得出場。
(5)參賽者須於本校教室內作畫,並服從主、協辦單位人員指導。
(6)參賽學生請由家長自行帶領至現場作畫,並請自行負責作畫
全程及來回交通安全之關照守護,並請督促維持場地整潔。
(7)參賽者不得有冒名頂替、請人代筆、或接受別人指導,否則
取消參賽資格。
(二)書法類各組:一律採現場比賽/現場命題方式,比賽地點本校書法教室及高年級班級教室。
1、比賽用紙每人一張由主辦單位提供,其餘相關用品請參賽者自行準
備。
2、國中小學生組使用四開(35×70公分-28字)有界格宣紙,高中職學
生組以上使用半開 (35×135公分-56字)無界格宣紙直式書寫,一
律以毛筆書寫,作品字體不拘,但應落款、署名,考場不得攜帶
字帖及寫字格紙等進場。
3、落款、署名方式於比賽題紙上說明。
4、參賽者不得有冒名頂替、請人代筆、或接受別人指導,否則取消參
賽資格。
5、比賽鈴聲響起遲到逾15分鐘禁止入場,比賽時間未超過30分鐘不
得出場。
6、各組比賽時間如下:參加者應於比賽報到時間內,至本校忠孝樓中
廊報到後進入比賽教室(各組比賽教室之分組與分配另行公告於本
校網站及中廊),並依編號就位,待大會宣布比賽開始,始進行比賽;
以下比賽時間得視報名人數多寡,酌予調整,正確時間公布於本校
網站。
|
報到時間 |
比賽時間 |
書法比賽組別 |
|
上午08:50 ~09:10 |
上午09:10 ~10:10 |
1、國小高年級學生組 2、國中學生組 3、高中職學生組 |
|
上午10:20 ~10:40 |
上午10:40 ~11:40 |
4、國小一~四年級學生組 5、社會組(含大專院校學生) |
7、參賽學生請由家長自行帶領至現場比賽,並請自行負責全程及來回
交通安全之觀照守護,並請督促維持場地整潔。
(三)太極拳運動比賽類:
1、比賽項目:亞運24式太極拳,採現場比賽。
2、比賽地點:本校學生活動中心,分甲、乙兩場地。
3、賽程時間:
|
時間 |
項目 |
說明 |
|
8:30 |
初賽檢錄 |
初賽選手應依規定時間接受檢錄,檢錄唱名3次不到者以棄權論。 |
|
8:50 |
初賽 |
初賽順序: 1、國小一~三年級學生組 2、國小四年級學生組 3、國小五年級學生組 4、國小六年級學生組 5、國中學生組 |
|
10:30 |
複賽檢錄 |
初賽選手應依規定時間接受檢錄,檢錄唱名3次不到者以棄權論。 |
|
10:50 |
複賽 |
複賽順序: 1、國小一~三年級學生組 2、國小四年級學生組 3、國小五年級學生組 4、國小六年級學生組 5、國中學生組 |
4、比賽時間:24式套路4至5分鐘,不足或超過扣分。
5、比賽時間,必須服從裁判之判決。
6、上午10:30結束初賽,宣布進入複賽名單,並請進入複賽者持賽成績紀錄卡至各場地交給評審老師,進行分組複賽。
7、各組別於上午11:30結束複賽,請各參賽者交回成績紀錄卡,各
組別擇優錄取15名進入決賽。
5、名次之判定:以決賽成績排定名次之。
十一、評審與展覽:
(一)凡交件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當日評
定各組優勝名次,公佈於本校學生活動中心正門公佈欄,並同時於公
誠國小網站公告。
(二)參賽之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三)各組優勝作品,擇期在本校綠光藝廊(本校仁愛樓地下室)展覽,詳
情另函通知或公告於本校網站。
(四)得獎作品及其著作權歸主承辦單位所有,並得以不同形式進行攝影、
展覽、編輯、出版、印刷、研究、推廣、宣傳、數位化、登載網頁之
權,不另給費。
十二、頒獎典禮:
(一)典禮於比賽當日下午2時30分起假公誠國小學生活動中心舉行,請得獎者準時親自參加。
(二)因典禮頒發獎金需親自簽領,請參賽員務必攜帶附有照片之證件領獎:【如國民身分證、學生證(國小學生請帶在學證明書(須有照片)、健保卡(須有照片)或駕照】等)。
(三)如無法親自前來領獎,請務必委託他人領取,但仍需備妥相關證件領取,若於主辦單位通知期限內仍未能前來領取,則不另行郵寄,並以放棄論處,不得異議。
十三、獎勵:
(一)凡報名參加比賽並持報名費劃撥單或收據者,至報到處由主辦單位致贈參賽紀念品乙份;公誠國小參賽學生統一於12月12日(上課日)由校友會發至班級請老師轉發。
(二)書法、繪畫比賽類:
1、各組分別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及優選10人、
佳作10人。
2、各組實際參賽人數如未達60人以上之組別,則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1人,第三名1人及優選5人、佳作5人)獎勵,第一名並得由評審視作品水準,衡酌錄取或獎項從缺。
(三) 太極拳運動比賽類:各組分別錄取前十五名,實際參賽人數如未達60
人以上之組別,則錄取(第2-5名取2人,第6-10名取3人)獎勵。
(四)獎勵方式如下:
|
組 別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優選 10人 |
佳作 10人 |
||||
|
繪畫寫生比賽類 |
幼兒園小朋友組 國小低年級學生組 |
獎狀 獎金2,000 |
獎狀 獎金1,500 |
獎狀 獎金1,000 |
獎狀 獎金500 |
獎狀 獎品 |
|||
|
國小中年級學生組 國小高年級學生組 國中學生組 |
獎狀 獎金4,000 |
獎狀 獎金2,000 |
獎狀 獎金1,000 |
獎狀 獎金500 |
獎狀 獎品 |
||||
|
書法比賽類 |
國小一~四年級學生組 國小高年級學生組 國中學生組 |
獎狀 獎金4,000 |
獎狀 獎金2,000 |
獎狀 獎金1,000 |
獎狀 獎金500 |
獎狀 獎品 |
|||
|
高中職學生組 社會組(含大專院校學生) |
獎狀 獎金6,000 |
獎狀 獎金4,000 |
獎狀 獎金2,000 |
獎狀 獎金500 |
獎狀 獎品 |
||||
|
組 別 |
第一名 |
第二~五名 |
第六~十名 |
成績 優異 5名 |
|||||
|
太極拳比賽類 |
國小一~三年級學生組 國小四年級學生組 國小五年級學生組 國小六年級學生組 國中學生組 |
獎狀 獎金2,000 |
獎狀 獎金1,000 |
獎狀 獎金500 |
獎狀 獎品 |
||||
備註:獎金屬於稿費性質(執行業務收入),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23款辦理。並依「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第3條、第4條、第5條規定。
(四)得獎人員由雲林縣政府頒贈獎狀乙幀、主辦單位頒發獎金、獎品以玆
鼓勵。
(五)學生組獲入選以上名次者,其指導老師(各項比賽擇最優成績乙件給予獎勵;且限就讀學校教師為主),由雲林縣政府頒給獎狀乙幀以玆鼓勵。
(六)除公誠國小學生外,其餘參賽者若僅有網路報名,未完成報名繳費者,經主辦單位查獲得獎,主辦單位將追回該項獎金及獎狀(品)並將該賽成績取消及從缺,不得異議。
十四、經費:由主辦單位爭取雲林縣政府補助辦理經費及招募社會賢達企業贊
助推動藝文與運動基金項下支應。
十五、本計畫經主辦單位籌備會議通過後報請縣府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
雲林縣斗六市公誠國民小學第五屆「公誠盃」
全國書畫比賽參賽與得獎作品版權授權同意書
本人 就其所享有參賽與得獎作品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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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身分證號碼:
戶籍地址:
聯絡電話:
中 華 民 國10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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