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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士林國民中學

輔導室公告訊息

導盲犬友善環境宣導-不拒絕導盲幼犬及其寄養家庭

{{ $t('FEZ002') }} 輔導室|

(一)不拒絕導盲幼犬及其寄養家庭,支持導盲幼犬進入公共空間: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0條第2項規定:「前項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對導盲幼犬、導聾幼犬、肢體輔助幼犬及合格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收取額外費用,且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

(二)遵守四不一問原則:當我們看見導盲犬在值勤時,一定要遵守四不一問原則「不餵食、不呼叫、不撫摸、不拒絕、主動詢問視覺障礙者是否需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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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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